伙伴关系和有意义的利益攸关方参与
在项目实施的第一年,我们与一系列对伯利兹经济评估和海洋保护感兴趣的团体和个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我们的核心合作伙伴是世界自然基金会中美洲分会和世界自然保护协会,但我们也与 10 多个伯利兹非政府组织、海洋保护区共同管理组织、政府部门以及伯利兹大学的教师开展了合作。2007 年,我们在伯利兹举办了一次介绍经济估值的研讨会,并在第二年举办了几次后续研讨会,分别深入探讨海岸线保护、渔业和旅游业。项目合作伙伴代表了广泛的主要、次要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观点和专业知识。该伙伴关系在帮助设计估值研究、确定潜在的政策应用和推广机会、收集数据以及向决策者传达结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专门用于建立和沟通伙伴关系的时间和资源 - 以前在伯利兹的经验和伙伴关系/关系 - 开放式沟通和相互尊重
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在伯利兹的政策应用方面紧密合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果,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尽早与知识渊博的合作伙伴进行频繁接触,对于取得有益成果以及支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成果至关重要。
收集环境/社会经济信息
我们与合作伙伴合作,从各种来源(主要是伯利兹的来源)收集了与珊瑚礁和红树林相关 的旅游业、渔业和海岸线保护方面的数据: - 旅游业:伯利兹旅游局提供的住宿数据,按与珊瑚礁或红树林相关的游客所占百 分比计算(根据各区专家意见确定),伯利兹旅游局提供的珊瑚礁和红树林娱乐以 及游轮旅游业数据 - 渔业:渔民合作社提供的渔获量数据,分为:(1)通过合作社出口;(2)通过合作社在 当地销售;(3)所有其他当地销售 - 海岸线保护:收集了各种空间数据集,包括海岸线数据(SERVIR)、海拔数据(NASA 航天飞机雷达地形 任务 90 米 DEM)、珊瑚礁数据(伯利兹热带森林研究生态系统图、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伯利兹 沿海地区管理局和研究所)、红树林数据(伯利兹林业局、LANDSAT)、沿海地质、珊瑚特征、 风暴机制和沿海财产价值(互联网搜索)。
- 关于如何开发合理模型和数据需求的知识 - 确定最佳来源并促进数据传输的参与伙伴
我们对伯利兹在国家和海洋保护区层面的数据收集过程之困难感到有些惊讶。这促使我们鼓励海洋保护区、渔业部和伯利兹旅游局改进数据收集和记录保存工作(其中一些已被采纳)。这也促使我们重新考虑使用其他估值方法,包括基于调查的方法--尤其是因为伯利兹可能比该地区其他一些国家拥有更好的数据。
关于报告草案的公众咨询
在整个评估过程中,管理局咨询了其专家和社区咨询小组。此外,还通过专门设计的研讨会和后续调查,以及与一系列感兴趣的组织、团体和个人举行的会议,为更广泛的传统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团体提供了提供意见的机会。自 2013 年 11 月起,在为期三个月的时间内,就该地区和沿海地区的战略评估和计划报告草案进行了公众咨询。通过这些过程收到的意见被纳入最终报告,并在补充报告中详细说明。
更多信息,请联系解决方案提供商
依靠现有最佳信息的重要性,包括科学数据、专家意见以及传统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的知识。
确定地块效果图
地块的提供基于市政府、县农民协会(或牧业集团)和比利牛斯国家公园之间的紧密合作。拥有土地的市政当局负责扩展和提供地块。牧业集团负责管理这片土地。牧业集团在其经营活动中自然向该地提供死尸,并定期进行清理。比利牛斯国家公园关注秃鹫的数量,发起了这一项目,并在技术和资金上支持小块土地的开发。
所有合作伙伴(社区、牧民、政府机构和国家公园)之间的持续对话明确了健康监测的必要性,并确定了在规划该小区时需要考虑的限制因素。经过九个月的谈判,该小区的建立得到了所有合作伙伴的认可,并得到了有效管理。法国对动物尸体的去向有严格的规定。该项目的成功关键之一在于国家的支持,并考虑到该地区的秃鹫数量。
当地牲畜与秃鹫之间的互动情况十分复杂,有几起关于秃鹫干预牲畜的投诉。9 个月的项目开发突出表明,必须依靠现有的团体。成立饲养者协会来管理该小区是不现实的。这是法国第一个由农民团体管理的小区。小区的管理非常严格(存款的种类和数量、健康监测......),集体责任可能会令人担忧。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有必要进行调整,但对行动者的授权是成功的。该项目的最后一个经验是社区、国家服务部门和国家公园的大力参与,否则该项目不会取得成功。
国家推广和跨界交流
将该项目纳入一个更大的地区项目(包括泰国和越南),使各国能够分享经验(渔业 市场开发、沿海保护),并促进人们了解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但也有本地化的解 决办法。在一个地区平台上,收集有效的解决方案、良好做法和经验教训,并在地区一级共享。国家高级官员参与实地考察和地方讨论,以引起国家对社区主导的气候变化适应实例的关注。
一些国家政府代表的参与是将地方范例引入国家平台的保证。关于生物多样性和气候状况数据的良好沟通和信息共享,是保护工作者和政策制定者在保护和管理方面做出明智和正确决策的先决条件。
当地社区和当地媒体到邻国进行实地考察交流也是一个很好的战略,可以让他们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保存方面的问题、气候变化问题以及当地适应和当地应对机制。此外,他们还可以分享成功和不成功的经验教训以及可用于当地的最佳做法。除此之外,媒体在向更广泛的受众传播气候变化问题和当地解决方案方面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由总理签署二级法令,明确划分核心区、保护区、多用途区和社区使用区的保护区分区是其他保护区和国家效仿的典范。它限制了私营公司从政府获得经济特许权的企图。
设计基金的结构和管理
在这一阶段,将确定水基金的结构和每个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合作伙伴签署的合同正式表明他们同意共同努力开展流域保护活动。这也是对希望提供资金的第三方的保证。合同的谈判必须符合基本的法律要求和每个合作伙伴的企业宗旨,并可能必须由专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基金董事会将负责监督决策过程。因此,必须制定内部指导方针,概述董事会的运作,包括决策机制等。应确定投票机制,以保证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平衡,确保以协商一致、独立和透 明的方式做出决定。在启动之前,需要设计战略计划(目标;保护的优先领域;实施活动的成本分析和 资金流设计;战略计划编制;资金流准备)和筹资战略。
扎实的科学和技术研究。懂得取舍,愿意妥协
建立水基金并不一定意味着成立一个新的组织。虽然这可能是克服法律障碍的一种解决方案,但重要的是要优化资源和利用合作伙伴现有的技术能力,以避免建立新的法律机构。水基金的投资决策必须在协商一致和透明的情况下做出。投资计划和筹资战略的设计必须同步进行。后者规定了预期的资金流入,以资助优先保护活动,但也要建立自有资本,以便长期自主。水基金的创建和运作是一个适应过程,需要修改、调整目标和不断改进,特别是因为许多财务、社会和政治问题可能与最初批准的投资计划不同。
利用现有的最佳信息/知识开展工作

在执行规划或分区任务时,规划师很少能获得他们想要的整个规划区域的所有信息或知识。无论是在整个规划区域内获得更一致的生态数据,还是更全面地了解各种社会和经济信息,规划者通常都会面临以下选择:

  1. 等待获得更多数据(最终目标是积累所有所需数据集的 "完美 "信息);或
  2. 利用现有的最佳科学知识开展工作,虽然这些知识并不完美,但只要(规划者和决策者)了解数据的不足之处并向公众和决策者清楚解释,这些知识就足够了。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认识不足会妨碍在规划时制定有意义的目标或理想结果。大卫-铃木(David Suzuki)在 2002 年提出质疑:"......迄今为止,我们实际确定的......约占所有生物的 10-20%","......我们对组成成分的清点如此之少,对所有组成部分如何相互作用的蓝图几乎毫无用处,我们如何能有效地进行规划和管理?

充分了解 MPA 所处的大环境是规划时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海洋环境的 "连通性 "水平以及与邻近社区的生物相互依存性,海洋保护区的 "健康 "程度只能与周围水域的 "健康 "程度相当。如果周围水域被过度利用、污染或本身管理不当,即使是规划良好的海洋保护区也难以管理。

  1. 现实情况是,如果要等到拥有 "完美 "的规划信息时才开始,那就永远不会开始。
  2. 要认识到海域是动态的,总是在不断变化;随着技术的进步,海域的使用水平和模式也在不断变化,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也是如此,因此,拥有完美的数据实际上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
  3. 在几乎所有的规划情况下,最好是利用现有的最佳信息,而不是等待 "完美 "的数据。但是,如果在规划过程中获得了新的数据,则应将其纳入其中,而不是置之不理。
  4. 那些经常在水上活动的人(如渔民和旅游经营者)对当地环境的了解程度往往不亚于研究人员(如果不是更多的话),因此要利用他们的知识,并用这些知识来充实现有的最佳科学数据。
  5.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寻求新数据的重点应该是提供对持续管理有用的信息。
多用途分区

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分区的唯一依据是允许或禁止在特定区域开展特定活动。在 GBR,有一系列的分区,每个分区都有不同的分区目标;这些分区允许一系列的活动,但每项活动都必须符合相关的分区目标。分区规划的规定适用于GBR的所有使用者。分区规划为每个分区详细列出了两份具体的 "使用或进入 "规定清单;这些规定有助于确定适合该特定分区的活动类型。1.第一份清单列出了允许在该区域开展的活动("理所当然"),这些活动不需要获得许可; 2. 第二份清单规定了可以在该特定区域开展的活动,但必须经过许可评估,如果申请符合所有必要条件,则必须获得许可。条例规定了许可证的评估程序和标准;这些程序和标准因拟议的活动而异。一些区域还可能规定了对渔具类型的限制,这也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保护。如果某项活动未列入上述(1)或(2)中,则在该区域内禁止进行。

1975 年的立法规定,描述空间衍生区域的计划(即分区)是 GBR 海洋公园的重要管理工 具,立法要求分区计划定义某些区域的使用或进入目的。自 1975 年版法案(参见 Day 2015)以来,分区的目标已发生了 "演变",认识到如今有必要保护 GBR 的所有生物多样性,而不仅仅是关键物种或栖息地。

  1. 为了帮助公众理解,我们将分区规划中允许的活动归纳为一个简单的活动/分区矩阵(见下图)。但是,法定分区规划(即《城市法》的附属立法)必须是确定某一区域内适合开展哪些活动的法律依据。
  2. 分区图是法定分区规划的公开形式;但是,要从法律上准确确定分区边界的位置,必须使用法定分区规划背面详细描述的实际分区。
  3. 分区规划》规定某项活动可以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获得许可;申请仍需经过评估,只有在符合所有必要标准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许可。
国际公约与海洋保护区管理的相关性
澳大利亚签署了一系列与海洋保护区相关的国际公约/框架;主要公约/框架列于下文的 "资源 "中,包括全球和地区性公约和条约以及双边协议。 国际法和国际公约的根本基础是相互尊重和承认其他缔约国的法律和行政法令。 请注意,许多国际公约中都使用了 "缔约国 "一词,而不是 "民族 "或 "国家"--但不要将其与联邦州或地区混淆。 这些国际公约产生的一些义务已被纳入澳大利亚国内法(例如,关于海洋保护区的主要国际公约的一些条款)。国际公约对不同国家的影响程度,取决于有关国家的监管、法律和政治背景,该国是否是相关公约或协定的缔约国,以及这些公约或协定是否已在国家层面得到执行。
- 一系列国际文书,加上国内(国家)立法以及昆士兰(州)立法,共同为 GBR 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法律保护。
- 一旦一个国家签署并批准了一项国际公约,该国就必须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然而,国际社会对不履约国家的强制执行并不容易。 - 国际义务报告的水平和详细程度各不相同;下文 "资源 "中列举了一些例子。 - 预防方法 "已被广泛接受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现在也广泛反映在澳大利亚的环境法律和政策中。 - 珊瑚礁面临的一些问题,如气候变化,是全球性或跨国界的问题,并在国际公约中得到解决 - 尽管这些问题可能是全球性的,但许多问题也需要地方一级的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实施。
补充立法
互补立法指的是法律之间的互补或补充,应用匹配或 "镜像 "条款,以加强公众理解或增强法律之间的相互优势。 本蓝色解决方案的 "影响 "部分概述了互补管理在大堡礁至关重要的原因,包括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无法就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边界达成一致。 联邦海洋公园的分区规划在 1999-2003 年间进行了修订,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生效。 为确保互补性并尽量减少公众的混淆,昆士兰州于 2004 年 11 月宣布建立大堡礁海岸海洋公园。该海岸海洋公园的分区与毗邻的联邦分区相呼应,在高水位和低水位之间,沿着毗邻大堡礁的大陆以及联邦海洋公园外部界限内的所有昆士兰岛屿周围,提供互补的规则和法规。 互补分区意味着在两个海洋公园内可以开展的活动受相同法规的管辖;但是,也有一些昆士兰州的具体规定可能只适用于大堡礁海岸海洋公园。
- 澳大利亚宪法》规定,当州法律与联邦法律不一致时,以联邦法律为准;在不一致的范围内,州法律无效。 -《GBRMP 法》第 2A(3f)条要求"......与昆士兰州政府合作管理 GBR 世界遗产区域"。 -1979 年政府间协议商定了一种互补方法,随后帮助制定了有效的互补法律文书。
- 补充性立法确保了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使最高天文潮位以东的所有海洋水域,无论在哪个管辖区,都能有效地遵守相同的规则和条例。 - 利用补充性立法制定政策,远比对毗邻区域的解释略有不同或以允许不同解释的方式起草类似条款有效得多。 - 由于以下原因,补充性方法更全面、更有效: - 生态方面:它承认生态系统运作的时间/空间尺度(而不是管辖权边界的不足) - 实际方面:它更易于管理,确保问题不会从 "不可预见的监管裂缝 "中溜走;以及 - 社会方面:它有助于公众理解,进而遵守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