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权利

许多农村贫困人口陷入 "贫困陷阱",无法满足短期生计需求,被迫以不可持续的方式开发自然环境。开发导致脆弱性增加,进一步限制了他们的发展机会。因此,为了协调水产养殖生产力与红树林保护和恢复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德马克引入了生物权利经济激励机制。作为对积极参与保护和恢复措施的回报,社区获得了发展可持续生计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生物权协议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成功恢复后,才会向社区支付款项。这种方法涵盖了农民或社区将其当前不可持续的做法(使他们赖以维持海岸安全的红树林绿化带退化)转变为长期可持续生计战略所面临的部分成本。这也促使他们对保护工作产生长期兴趣。一些社区团体将部分资金存入团体储蓄基金。

  • 在整个项目期间,"与自然共建 "联盟的印尼工作人员一直居住在德马克地区,为德马克沿岸 9 个村庄的社区团体提供支持。
  • 当地社区指定个人参与项目。
  • 所有社区团体都应组织良好,能够获得、接收和管理政府资金。
  • 生物权利方法依赖于社区成员的能力和意识;这两方面都通过沿海野外学校得到了提高。
  • 以前,在红树林变成池塘之后,农民并没有思考他们的生计与红树林之间的联系。他们被动地接受洪水以及水产养殖和渔业产量的下降。
  • 在爱护动物委员会提高了人们的意识、创造力和意愿之后,生物权利方法是最后一个推动社区将绿化带用于恢复的方法。
  • 通过生物权利 "一揽子交易",向社区团体提供资金,以换取其提供 "生态系统服务",促进生计。
  • 为确保红树林恢复的可持续融资,可将部分资金存入团体储蓄基金和/或用于盈利性经济活动。在德马克(Demak),一个村庄开始了商业性的红树林步行活动;其他村庄则购买了机器,为池塘制备(液体)堆肥。
  • 通过将政策和宣传纳入一揽子交易,各社区设法使各项措施扎根于村庄发展计划中。因此,各社区已经收到了村和区政府用于各种措施的临时或年度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