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建立共同国家评估管理委员会进行机构建设
机构建设是确保共同国家评估计划成功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共同国家评估管理委员会(CCAAMC)以普遍成员制原则为基础,即村庄(如果保护区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村庄,则每个村庄)的每个成年人都是委员会成员。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过程有其自身的时间过程;大会选出一个执行机构。在大多数情况下,管理委员会由 20 名执行委员和一个核心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组成,执行委员代表社区内的不同群体。核心委员会与管理委员会和大会协商,负责起草保护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划适当的生计干预措施、编制管理计划及其实施。执行委员的任期为三年。
- 坚持普遍会员制原则 - 集体对话和决策过程
如果没有普遍的成员资格、广泛的协商过程和集体决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成立的委员会机构就会变得软弱无力,在社区内缺乏必要的合法性。在没有机构安排和所需能力的情况下,社区的森林保护和管理倡议不可能持续下去。机构进程必须是动态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发展;它不可能是一次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