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理协议
在一名中立调解人的帮助下,首批 9 个正在成立村级共同管理委员会的村庄在村级会议上起草了共同管理协议。根据第一份参与式协议草案,地方当局决定以地区细则的形式制定一份统一的共同管理协议。由于 9 份拟议协议之间的分歧较小,因此在 2014 年 7 月由副区长主持的研讨会上达成了妥协。这次会议产生的拟议共识文件也于 2014 年晚些时候提交给了 10 个成立了村庄共同管理委员会的村庄。此外,应地方当局的要求,该文件在获得区长正式批准之前,还经过了数次会议和涉及政府法律办公室的尽职调查程序。该文件的最终版本已分发给所有 19 个村庄,并越过越南边境分发给 Phong Nha-Ke Bang 国家公园的保护区当局和护林员。
根据习惯权利,在参与过程中制定协议,激励当地利益攸关方参与。区长的尽职调查过程,以确定这是否是人民想要的(100% 确认) 区长的尽职调查过程: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了法律核实 国家和省级正式授权区长批准 区长正式批准合法的地区细则。
由于村里的护林员在工作中感到不安全/没有保障,因此在没有认可协议的情况下实施执法造成了问题。现在,对偷猎者的罚款已通过以参与方式制定的共同管理协议达成一致。区长的尽职调查过程很漫长,但很重要,因为现在地方当局有了明确的领导权和自主权,并明确鼓励当地村民执行。由于保护区仅位于一个区内,与更高层次的协议/附则相比,区级附则更容易获得批准,因此流程相对较快。初步治理基线评估对于指导如何制定协议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