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保护和发展的立法

在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前的 2000 年至 2013 年期间,花海梯田世界遗产管理局和花海梯田世界遗产元阳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习惯法,如森林保护和水资源利用条例,制定了现代法律法规体系,以促进水稻梯田的可持续发展。他们起草了地方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与此同时,他们还将该遗址提名为国家级保护对象。他们制定了保护和管理计划,并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布,以便将其纳入国家法律保护体系。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国家财政支持。在沿用和保留习惯法和村规民约的同时,依法对梯田进行保护和管理,并逐步纳入现代法律框架。

  • 通过设立专门的保护办公室,现代管理与以社区为基础的传统相结合。这些都是对传统社会组织的补充。
  • 通过实地调研和工作,对梯田保护现状和管理体制有了清晰的认识。
  • 出台《议事规则》,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中国的传统和现代保护制度与法律制度结合起来。
  • 法律法规的制定有利于梯田的长期保护。这也是少数民族偏远地区传统习惯法与现代法律体系在新的二元社会结构下融合的挑战和机遇,新的二元社会结构将传统管理体制与现代管理体制结合在一起,而传统管理体制和现代管理体制在不同层面并行存在,尚未融合。
  • 在新的二元社会结构下,由 "Migu-Mopi"(宗教事务负责人和工匠、挖沟人、护林人)组成的传统社区组织已不足以应对日益复杂和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也不足以维护和发展水稻梯田。因此,迫切需要与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相结合,对梯田进行创新管理。
  • 需要提高当地社区对文化法律法规的认识。这可以减少困难,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保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