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资源使用权
在对国家保护区进行分类时,明确规定将维护渔民使用保护区内海洋资源的权利。从一开始就承认他们的权利为良性互动奠定了基础。秘鲁以前的安排是在圣费尔南多实施类似方案的关键,在圣费尔南多,合法的资源使用权被分配给当地管理团体,以开展可持续利用活动,条件是这些团体承诺在监督和执法方面提供支持。此外,渔民协会强有力的组织对于指定允许每个渔民团体捕捞大型藻类的特定区域至关重要。以前由渔民协会做出的决定被保护区当局合法化。如今,渔民团体继续从海岸捕捞大型藻类,并负责控制非法活动。这使得该地区的大型藻类和其他海洋资源的利用更具可持续性。
在保护区建立之前,渔民协会就已经组织起来。国家海洋研究所提供的技术数据为制定大型藻类捕捞配额提供了支持。这些科学信息减少了政府官员和渔民团体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
国家海洋科学研究所被视为一个技术性的中立组织,让该研究所参与制定大型藻类捕捞配额,减少了渔民与政府保护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冲突。 如果当地渔民获得使用特定资源的权利,他们就可以成为控制自然资源使用的重要盟友。 协议必须具有约束力,明确规定渔民团体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双方承诺的义务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