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世界遗产管理机构

2012年,挪威通过了一项新的国家世界遗产政策,以推动在国家、地区和地方层面更有效地执行《世界遗产公约》。其中包括建议建立能够提高地方管理能力的地方管理机构。
2018 年,一个新的结构得到了所有利益攸关方的批准和各级的认可。它包括

  • 一个世界遗产委员会,负责根据世界遗产要求和管理计划保护布赖根。委员会由 4 名政治成员(2 名来自维斯特兰郡议会,2 名来自卑尔根市政府)组成,任期 4 年。
  • 咨询委员会旨在加强布莱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以保护其法定古迹价值和其他遗产价值。咨询委员会由 10 名成员组成,分别代表建筑物所有者、博物馆、大学、旅游经营者、地方、地区和国家级文化遗产机构以及朋友协会。
  • 世界遗产协调员由国家政府出资,受雇于卑尔根市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它是世界遗产遗址的联系人,负责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遗址管理。

有两个主要因素促成了这种地方世界遗产管理结构:

  • 国家世界遗产政策设立了地方机构,并任命了一名世界遗产协调员;
  • 长期、持续和全面的利益相关者参与过程是建立一个被所有参与者接受和正式认可的结构的基础。

为地方世界遗产管理建立一个新的结构需要得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认可,而且这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演变和进一步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边干边学的过程。
没有唯一的方法,但这是一个不断发展以确定当地组织管理的最佳方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可能会发现新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应该被纳入进来。

其目的是协调各项活动,确定每个利益攸关方如何对世界遗产的整体管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没有对私人利益相关者或公共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的授权。因此,确定当地世界遗产管理机构的作用和任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