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 年,Asociación ANDES 和马铃薯公园社区设计的标志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非正式集体商标系统由马铃薯公园社区(以马铃薯公园社区协会为代表)和国家发展研究署共同开发,开发过程包括由国家发展研究署研究人员促成的几次社区会议。非正式的集体商标使马铃薯公园地区的微型企业和生物文化创新能够向他人展示独特的、以地方为基础的马铃薯公园身份,将在该地区经营的各种微型企业聚集在一起,并在原本相当分散的公园社区之间产生凝聚力。该商标由马铃薯公园集体所有,并与马铃薯公园相关联。
与商标注册相关的是公平分享利益的过程;商标产品和服务(如茶叶、食品或洗漱用品)收入的 10%将进入一个公共基金,然后根据利益分享协议重新分配给各社区。这种公平的利益分享,以及社会凝聚力和地方感等无形利益,鼓励社区参与马铃薯公园,提高当地能力,反过来又加强了对公园的支持和公园的可持续性。
利益共享协议以盖丘亚习惯法和规范为指导,在社区研究人员的推动下,通过深入的参与式进程,历时 2-3 年制定而成。协议以这一过程中产生的三项核心原则为基础:互惠、双重性和平衡。放弃关于获取和利益分享的先入为主的观念,从社区自身的角度接受这些概念,是这种参与式工作的一个基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