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模式
多部门对话的结果反映在有关实施计划的协议中。这些协议是建立治理模式的基础,换句话说,也就是一套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及其执行机制。这些协议记录了利益攸关方对区域地理划界、区域划分和管理类别的理解。协议还规定了管理区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步骤,如通过地方理事会巩固治理模式,地方理事会是一个由不同代表组成的机构,提供法律支持。
- 公共部门(SINAC)谈判小组代表的到位情况。
- 国际合作提供的技术和后勤支持。
- 合作促进和交替解决冲突的方法。
利益攸关方通过参与制定协议,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权力。这些协议是起点,而不是终点,因为它们为今后的合作和实施奠定了基础。协调人和调解人的角色必须中立和独立,因为这是组织社会进程的技术性角色。保持一个单一的对话平台很重要,但调解人也有机会与各部门单独会面。应根据进程的发展,纳入其他在开始时没有确定的部门(如半工业化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