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地球法》从法律上承认大自然的固有权利
可持续发展权利条例》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大自然拥有与生俱来的权利,就像人类享有与生俱来的人权一样。自然权利运动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壮大。例如,2017 年,四条河流的法人地位获得承认(在新西兰、印度和哥伦比亚)。
这些条件是:(1)支持自然权利的地方倡导者;(2)愿意考虑自然权利的立法者或法官,以替代当前将自然视为财产的法律模式;(3)经验丰富的自然权利运动者(如地球法律中心)提供的专业法律支持。
拥有一位内部支持者对于自然权利法的成功至关重要。在我们的案例中,圣莫尼卡环境工作组(一个由公民领导的半官方机构)的一名成员非常支持我们,这帮助我们赢得了圣莫尼卡市政府的接见。此外,要制定一部在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自然权利法,必须进行仔细的法律分析和起草。有一个方面可以做得更好,那就是制定全面实施自然权利法的具体时间表以及具体的资助机制,因为这是确保自然权利在当地得到切实执行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