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加当地人力,提高保护区管理效率

设立了一个管理单位和共同管理机构,来自多个利益攸关方群体的 244 人参与其中(管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欣南诺国家保护区)。此前,只有 9-12 人负责管理这片 82,000 公顷的土地。通过增加当地村民的人力和知识,欣南诺国家保护区的管理效率在两年内提高了 13%。当地组织 AFC 在老挝其他地区推广了这一解决方案。
背景
应对的挑战
由于缺乏执法、知识、技能以及预算不足,老挝的保护区管理就像纸上谈兵,因为政府没有分配足够的预算和人力资源。此外,兴南诺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也没有全职工作人员,职责被划分到不同的部门。老挝缺乏信息、执法、能力、知识和技能来有效管理保护区并对其进行监督。
地点
过程
过程概述
保护区当局为各单位建立管理结构和起草职权范围,有助于说明有效管理兴南诺保护区需要完成的任务。由于保护区当局只能为每个单位分配 2-3 名地区官员,因此某些任务显然需要下放给当地人。治理基线评估也证实了这一点。因此,共同管理的需求来自于保护区当局,而当地人也非常乐意接受,因为他们参与了共同管理协议的起草工作,该协议基于对某些区域的传统权利,为他们的参与列出了明确的激励措施。保护区当局和村民的能力发展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执行任务。区长对纵向协调管理结构和共同管理协议的正式认可使这种方法合法化。两年后,管理成效提高了 13%,这让利益相关方确信要继续保持这种伙伴关系。亚洲渔委会在老挝其他地区实施了该模式的部分内容,并通过使用详细解释各组成部分的培训材料复制了某些组成部分。
积木
利用传统权利和知识进行参与式分区
有利因素
经验教训
当地人作为保护区管理的补充人力
有利因素
经验教训
通过参与式协商进行治理评估
有利因素
经验教训
建立纵向协调的管理结构
有利因素
经验教训
共同管理协议
有利因素
经验教训
模型的放大
有利因素
经验教训
资源
影响
物种保护:设立乡村护林员,对其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独自开展巡逻和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发现的野生动物数量:2561(1844 头指标动物)。野生动物数量保持稳定,非法活动(偷猎、非法伐木)有所减少。乡村服务提供者的收益:793.000 拉卡(基线),加上所有参与家庭(4 个村庄的 35 个家庭)每月从生态旅游服务中获得的额外家庭收入 8.8%(女性为 37%)。游客从旱季(2013/14 年)的 465 人增加到旱季(2015/16 年)的 2520 人。2015 年,共有 110 名经过培训的乡村护林员进行了 1523 公里的巡逻,覆盖了公园 60% 的面积。为此,向乡村护林员支付了合算的 12000 美元。改善管理:与 2014 年相比,2016 年的善治得分提高了 15%,管理成效得分提高了 13%。为 19 个村庄和 5 个村庄集群起草了共同管理协议,并在地区后续活动中达成一致并签署。因此,公园管理任务正式下放给 19 个村庄的村民。全委会支持三个民间社会组织在老挝其他地方实施这一模式(另外 21 份正式批准的村庄共同管理协议,覆盖 204 747 公顷的村庄森林)。
受益人
保护区管理当局和周围拥有传统权利的村民
故事

自从村民护林员定期监测兴南诺公园内的野生动物和威胁以来,逮捕偷猎者的行动越来越频繁。2014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班斗村的一支由 8 名村民组成的护林员队伍在进行常规森林巡逻时,在宽廊地区遇到了一队由 5 名越南偷猎者组成的队伍。该地点距离村子有一天的步行路程,距离越南边境有三天的步行路程。这些偷猎者有很多摩托车刹车线,这是制作陷阱的常用材料,还有炸药和挖掘设备。他们想挖掘珍贵的花梨木树根,并希望诱捕猴子和其他野生动物食用。村里的护林员逮捕了这些偷猎者,用自己的钢丝绳将他们捆绑起来,并把他们带回了村子。偷猎者被移交给班杜边境军事站,军事站将他们关押了三天。相关部门被召集到一起,并召开会议对此案进行判决。考虑到偷猎者被当场抓获,但并未采集到任何可被没收的非法木材或野生动物,判决委员会决定对他们处以相当于 3000 美元的罚款。偷猎者被警告说,他们很幸运能在村组一级解决此案。如果案件移交到省一级,处理过程会更长,罚款至少会高出三倍。偷猎者在越南边境一侧的亲属被告知,偷猎者已被逮捕,只有在缴纳罚款后才会被释放。亲属们在一天之内就赶到了越南,并用现金支付了全部罚款。偷猎者随后获释,并于当天返回他们的家乡--邻近的广平省 Phong Nha。整个过程历时 4 天。3,000 美元的罚款被分配给了各执法部门的相关人员。发现并逮捕偷猎者的乡村护林员每人获得 124 美元的奖励,共计 620 美元。另外 200 美元用于支付护林员及其囚犯的伙食费。剩余的 2180 美元由 Ban Dou 当地村群的官员和地区公园管理局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