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的法律,地上的损失:将坦桑尼亚的红树林法律转化为行动
由德国联邦经济合作部通过世界自然基金会资助的 "西印度洋区域红树林的可持续利用 "项目为坦桑尼亚沉睡的红树林法律注入了活力。在基尔瓦和本巴岛,该项目支持村庄和酋长注册或振兴村庄自然资源委员会(VNRCs)和社区森林管理区(CoFMAs)。项目实施两年内,在奔巴岛建立了 7 个社区森林管理区,恢复了 2 个;在基尔瓦地区建立了 3 个村自然资源委员会,恢复了 3 个。该项目增强了这些地方红树林管理机构的能力,使其能够制定和实施红树林管理计划、建立苗圃、开展恢复和监测工作,以恢复退化的红树林区并解决造成损失的原因。虽然 VNRC 和 CoFMA 目前在各自地区领导着红树林的保护和管理,但在奔巴岛和基尔瓦岛也分别成立了两个和三个红树林社区组织,目前已开始运作。这一可扩展的解决方案表明,当法律从纸面变为实践时,蓝色森林和沿海生计将共同繁荣。
背景
应对的挑战
环境:项目地点的红树林覆盖率正在下降,从 1989 年到 2023 年,在奔巴岛每年损失约 20 公顷,在基尔瓦每年损失约 72 公顷。主要驱动因素包括非法采伐电线杆和木柴、木炭生产、无管制的盐田和饵料提取。
社会:沿海地区的生计严重依赖红树林生态系统,许多人生活在基本需求线以下。红树林提供薪材和建筑用木柱。性别规范(尤其是在奔巴岛)限制了妇女获得其他收入的机会。
经济:执法预算很高,但监测所需的船用燃料以及对 VNRC 和 CoFMA 的法律支持等基本需求仍然资金不足。
机构:桑给巴尔和坦桑尼亚大陆的机构任务(如部委和相关部门)重叠,妨碍了问责制。社区团体在获得合法地位方面面临挑战,当地收入很少返回社区。
结果:典型的执行差距--存在强有力的法律,但执行不力导致持续退化
地点
过程
过程概述
该解决方案的成功源于法律赋权、参与式规划、组织强化和能力建设之间的相互联系。依法建立 VNRC 和 CoFMA 为社区主导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所需的正式权力和治理结构。这些机构成为制定参与式红树林管理计划的基础,这些计划将国家政策转化为针对具体情况的行动,确保合规性和可持续性。社区组织的注册进一步增强了合法性,使透明治理、资源调动以及跨村庄和 Shehias 的协作成为可能。社区组织领导人(尤其是妇女领导人)的能力建设加强了这些治理结构,使其具备了领导包容性恢复和管理工作所需的技能和信心。这些因素共同形成了一个相互促进的循环:法律认可促成结构化规划,规划指导实施,组织注册加强问责制,能力建设维持长期的社区所有权。
积木
1. 从法律上建立并赋予越南国家人权委员会和联合家庭事务管理局权力
国家森林政策、森林法案和指导方针以及《地方政府法案》为社区通过建立村自然资源委员会(VNRCs)和合作森林管理协议(CoFMAs)参与包括红树林在内的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提供了途径。在国家检察官办公室的支持下,通过与村领导、Shehia 领导和林业官员合作,努力在已有倡议的地区建立村自然资源委员会或合作森林管理协议,并对已停止活动的协议进行更新。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了新成立或更新的 VNRC 和 CoFMA 的领导人。这一转变过程使社区能够选出自己选择的领导人,并在法律上赋予他们保护红树林的任务。
有利因素
- 坦桑尼亚森林服务局(TFS)、坦桑尼亚大陆和桑给巴尔的林业部、地方政府(村委会和谢赫亚委员会)、基尔瓦区和姆科阿尼区的区专员、相关部委、国家检察官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积极合作确保了机构、法律和技术支持。
- 通过村级会议、民主选举和培训等方式实现的包容性社区参与,促进了社区成员之间的信任和主人翁意识。
- 包括 2002 年《国家森林法》(2002 年第 23 号)和 1996 年《桑给巴尔森林法》(1996 年第 10 号)在内的支持性法律框架为正式承认社区森林协会(CFA)和促进社区有组织地参与森林管理奠定了基础。
- 明确的治理结构和可观察到的恢复成果加强了问责制并鼓励了社区承诺
- 能力建设举措提高了领导效能、治理结构和调动资源的能力。
经验教训
- 利益相关方的持续和及早参与可促进信任、建立信誉并推动项目的顺利执行。
- 通过公开选举和明确界定职责,加强地方管理机构的治理和问责制。
- 持续的、与具体情况相关的能力建设对于培养强大而有效的社区领导力至关重要。
- 法律认可和正式的组织结构使地方管理机构拥有获得权利和资源的权力和手段。
- 显而易见的恢复成功提高了社区的热情,巩固了长期保护承诺。
2. 制定红树林管理计划
在坦桑尼亚,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红树林,将国家法律转化为有效的地方行动,为本戈项 目所在地的村庄和谢希亚制定红树林管理计划至关重要。这些计划提供了一个结构化的、针对具体地点的框架,用以指导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保护和合理利用,使法律授权与实际的、针对具体情况的干预措施相一致。 参与性和包容性方法是将精心制定的红树林管理计划存档的关键,包括妇女和青年在内的当地社区积极参与了制定过程。这些计划促进了以科学和传统知识为基础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恢复分区。此外,这些计划还促成了系统的监测、执行和适应性管理。以适合当地情况、得到社区支持的计划作为保护工作的基础,确保红树林法律不仅写在纸上,而且在实地得到切实执行,从而从红树林中获得长期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有利因素
- 国家政策、法案、战略和指导方针的存在,包括坦桑尼亚大陆和桑给巴尔的森林政策和法案,为有效的地方规划和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制度基础
- 当地社区(包括长者、妇女、青年和当地领导人)的积极参与创造了一种主人翁意识,确保计划立足于当地实际情况,并促进遵守和长期管理。
- 政府机构(如坦桑尼亚森林服务局、地方当局)、发展合作伙伴和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促进了技术指导、资源调动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
- 针对社区和地方领导人的培训和宣传计划提高了他们对红树林价值、法律规定和可持续实践的认识,使他们有能力采取行动
经验教训
- 支持性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为坦桑尼亚大陆和桑给巴尔的有效社区资源管理提供了合法性和指导。
- 所有社区群体(长者、妇女、青年和领导者)的包容性参与,促进了所有权,确保了计划与当地的相关性和可持续性。
- 与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发展伙伴合作,通过技术支持、资源调动和改善利益相关者的协调,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倡议。
- 培训和提高认识活动增强了社区的能力和信心,使其能够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并积极参与保护工作。
支持社区组织(CBO)的注册和地方治理结构的建立
正式注册社区组织并建立结构化的地方治理系统--一个由村委会或共同森林管理机构组成的网络为社区提供了法律认可和明确的授权。这一过程使 VNRC 或 CoFMA 在红树林保护和管理目标归档、执行地方法规和可持续管理自然资源方面开展合作。它还增强了透明度、问责制以及获得政府和捐助者支持的机会,使社区有能力主导保护工作。
有利因素
- 通过民主选举、培训和提高认识活动,社区成员积极参与,促进了对治理结构的信任、合法性和承诺。这种地方所有权对于可持续资源管理和遵守附则至关重要。
- 国家森林政策、法案和地方政府法律为承认社区组织和建立社区治理结构奠定了法律基础。政府机构、部门和法律机构支持登记和执法过程。
经验教训
- 通过选举、培训和宣传,社区参与建立了信任和主人翁精神,这对有效治理和遵守附则至关重要。
- 以国家政策、法案和法律为后盾的支持性体制框架使社区组织的登记、执行和社区治理成为可能。
4 社区组织在生态系统治理和妇女领导力方面的能力建设
关于红树林恢复过程(包括在项目地点开发红树林苗圃)和生态系统治理的培训使社区组织领导人掌握了技能,增强了信心,能够以包容和有效的方式管理资源。这提高了他们的决策能力,加强了社区参与,有助于成功开发红树林苗圃和实施保护与治理解决方案。
有利因素
- 红树林恢复、苗圃发展和生态系统管理方面的实践培训使社区组织领导人掌握了有效和包容性资源管理的适用技能。
- 当地领导人、政府官员、WIOMN 团队成员和技术专家的持续支持确保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适当指导、资源供应和后续跟进。
- 对社区组织的法律承认和信任增强了他们领导保护工作和实施地方治理行动的权威和信心。
经验教训
- 当地社区在红树林保护和管理(包括恢复过程)方面的培训对于确保实施红树林恢复的最佳实践以成功恢复红树林至关重要。
- 红树林专家对 VNRC、CoFMA 和 CBO 的持续监督和指导对确保红树林保护和管理的最佳实践至关重要。
- 将红树林保护和管理工作交由当地社区负责,可确保所有权,从而促进保护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影响
在项目实施的三年中,共建立或加强了 18 个地方红树林管理机构。其中包括在奔巴岛新成立的 7 个红树林管理委员会和恢复的 2 个红树林管理委员会。同样,在基尔瓦地区建立了三个 VNRC,并恢复了另外三个。此外,在奔巴和基尔瓦分别成立了两个和三个社区组织。现在,所有 18 个地方管理机构都有民主选举产生的领导人、明确的治理结构和可操作的红树林管理计划。共建立了五个红树林苗圃--彭巴岛两个,基尔瓦区三个。在奔巴岛项目区,1,025.08 公顷的土地处于联合森林管理之下,其中 647.58 公顷用于保护,377.5 公顷用于可持续利用。在基尔瓦,共有 7,131 公顷的红树林处于联合森林管理之下。
受益人
- 以红树林为生的沿海社区
- 社区组织(CBOs)、VNRCs 和 CoFMAs
- 村庄和 Shehia 理事会
- 妇女、青年和边缘化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