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保护地役权是指保持不动产的自然、景观或开放空间价值,保障其农业、林业、娱乐和开放空间功能,保护自然资源,维护和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保存不动产自身的自然、历史、建筑、考古和文化价值,限制不动产役权人的役权条件或性权利的积极义务。
要解决的问题:对不同权属造成的生态连片土地资源的破碎化进行再管理。为解决复杂的人地关系问题,建立精细化的补偿机制,测算补偿标准。考虑如何使受役地义务人(社区居民)在合理利用土地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受役地(保护区)预期的生态效益。
解决方案: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保护区与社区居民的权利与义务,以较低的成本(生态补偿)限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土地权利,在不损害社区居民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