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村庄为基础的参与式审批程序通过以下步骤将各个重新造林地点分配给各家各户,并规定了使用权和义务:
- 小农户通过自愿用户团体向当地林业部门提出申请
- 在村一级进行协商,预先排除有争议的土地,并就未来的造林地分配做出一致决定。结果:会议记录和草图
- 由社区决策者核实并通过社区法令批准
- 根据规范文件将土地分配给村造林机构
- 绘制单个林地的地图;地块所有者收到由社区市长签署的带有 GPS 坐标的单个地图
- 土地办公室登记造林地;根据草图、社区法令和当地使用权计划对造林地进行正式核实。
林业部门登记使用权的无限期转让,包括参与者的平等使用和利益分享。参与植树造林计划的小农户拥有约 3 公顷的土地。这使他们能够在 27 年内每年生产约 2.6 吨木炭,而无需进一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