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多方利益相关者协商框架,以指导和监督目标地区木材能源价值链的发展。
在东部地区,负责森林和野生动物的部长设立了一个地区平台,由该地区的省长担任主席。
在极北地区,有一个地区木材能源单位 (CRBE)。
这些磋商框架每六个月举行一次,作为审查相关价值链进展情况的论坛,并为其顺利运作制定指导方针。
木材能源价值链的战略方向体现在已制定的战略文件中,是这些协商机构内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过程的结果。
这些会议通过的决议取得了一些进展,其中包括:i) 确定了木材能源生产和销售的监管框架;ii) 制定并确认了旱地森林管理的指导标准。